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这是新时代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关键要探索出高效有力的方式方法。建立清单制度可谓掐住了痛点,有利于倒逼和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思维和提升法治素养。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拿出务实举措,让清单制度落实落地。
在结合实际中细化学习清单。各级领导干部所分管的领域和工作不同,一方面要注重制定普遍性的学习清单,也就是所有领导干部必须要学习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不能有遗漏,不能留空白。一方面则要分级分类制定学习清单,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要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学习效果,合理编制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提升学习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这就考验各地区各部门的务实作风,需要各地区各部门下足深功夫,准确理解把握应知应会要求,制定出更加接地气,更加适合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清单。切忌搞“大呼隆”,用一把尺子来衡量所有的领导干部。要做到各有侧重,力求做到学有所用、学有所得、学用结合。唯有细化学习清单,才能调动和激发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积极性,才能提升学习效果。
在干教体系中充实学习清单。制定学习清单并非就万事大吉,而是要抓好学习清单的贯彻落实。要避免一些地方搞一些“挂羊头卖狗肉”式的学习,把自己本应该学习的任务交给手下人员去学习,表面上完成了学习课时,也考得了高分,但其实自己啥也没有学,这样的学习就失去了意义。对此,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这就给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增加了压力与砝码。从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到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课程,再到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学规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等重要内容,这就确保了学习的实打实。既要有学习清单,更要有学习内容、学习重点、学习要求,在教育体系中聚焦学习重点,在工作实际中强化学习运用,才能让学习清单变成实效清单。
在严格考核中聚焦学习清单。从“要我学”,到“我要学”,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勇于探索创新,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学法用法机制。从年终述法制度,到用好在线学法平台,不仅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更要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各地区各部门不仅要通过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要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法治创建考核指标,推动考核结果运用,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效应,防止形式主义。尤其是要针对那些应付交差的现象和行为进行检查督查,要通过制度的硬约束,让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记者:李萍
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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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王生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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