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向西——汉简所见河西水利建设与管理

来源:甘肃简牍博物馆 2023-08-24 20:53:15 浏览量:

文物简介

1990年出土于悬泉置遗址。木简一枚(简号Ⅰ90DXT0116②:117),该简上端残缺,长20.9、宽1.0、厚0.25厘米,松木材质。一行书写。此简为悬泉置与渊泉县的移书,简文大意为悬泉置啬夫“弘”请求从渊泉府调配穿渠卒21人,简文中的穿渠卒即专职修治水渠的人员,此简反映了汉代敦煌郡已经有专职人员负责水利建设和日常维护等工作。现藏甘肃简牍博物馆。

简文大意

此简为悬泉置与渊泉县的移书,大意为悬泉置啬夫“弘”请求从渊泉县调配修治水渠的吏卒21人。根据张德芳先生对悬泉汉简的整理研究,悬泉置啬夫“弘”在汉宣帝时期任职,此简正是反映这一时期敦煌郡的水利建设。此外,简文记载由渊泉县向悬泉置调配“穿渠卒”说明渊泉县有数量不少的穿渠卒,可以调配至效谷县的悬泉置。

水利作为农业命脉,是民生之本,历来为统治者所重视。从春秋战国到秦大一统时期,就曾修建了都江堰、郑国渠、灵渠等水利工程。汉代官方同样重视水利的开发与建设,特别是汉武帝时期开始大规模兴修水利,在黄河流域以营建灌溉渠系为主,先后修建了六辅渠、白渠、龙首渠等。《汉书·沟洫志》载:“自是以后,用事者争言水利,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河西走廊作为汉廷新开之地,为满足大量戍边士卒和移民徙边百姓日常生活的需要,大规模的屯田与水利建设相辅而成,同时也为汉代河西地区的开发提供保障。

一、汉代河西地区的穿渠与治渠活动

汉代在河西地区的农田水利开发取得了一定成效。《汉书·地理志》记载,张掖郡觻得县开有“千金渠,西至乐涫入泽中”;敦煌郡冥安县境内又有南籍端水(今疏勒河)“出南羌中,西北入其泽,溉民田”;敦煌郡龙勒县又有氐置水(今党河)“出南羌中,东北入泽,溉民田。”此外,从出土汉简的记载来看,汉代河西地区已经有一定规模的穿渠和治渠活动。如居延汉简303.15简及513.17简:

此简出土于居延肩水都尉府大湾城(A35),简文记载了汉昭帝始元二年(前85)正月朝廷从淮阳郡征调1500名戍田卒为居延骍马屯田地区开凿水渠之事。从简文记载可见,参与此次穿渠人数规模较大。再如居延新简中还有“治渠卒”的记载:

这枚汉简出土于居延甲渠候官遗址,该简上下残缺,根据简文中“发治渠卒”的记载可知当时有设有专门修治水渠的人员。此外还有悬泉汉简对汉代敦煌地区穿渠活动的记载:

此简出土于敦煌悬泉置遗址,简文明确记载了百姓自发穿渠的行为。其中“第二左渠、第二右内渠”是水渠的编号名称;“水门”则是建于水渠上用于灌溉的重要工程,具有调节水量的作用。从沟渠和水门尺寸的记载换算后可知,此渠水门约合今1.4米,水渠长约今5千米,颇具一定规模。此外从这些记载来看,当时渠道开浚既有官方组织的,又有民间自发行为。同时,诸如“第二左渠、第二右内渠”这些渠道的命名显然也是按一定顺序排列的。

敦煌莫高窟第23窟《雨中耕作与起塔供养》| 图源敦煌研究院

二、汉代河西地区水官设置与水利管理

河西地区水资源较为紧缺,因此对于水资源的分配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武帝时大司农的属官中就有“都水官”,《后汉书·百官志》中还有“都水属官”等,这些官吏的设置都是中央王朝为了掌握地方郡国水资源而设置的,从而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较为完备的水利管理系统。敦煌和居延出土汉简也留下了不少关于汉代河西地区水官设置和水利管理的记载:

1

都水官、都水守                             

此两枚简均出自敦煌悬泉置,简文中有“都水官”和“都水守”的记载。据《通典·职官九》记载:“秦汉又有都水长、丞, 主陂池灌溉, 保守河渠, 自太常、少府及三辅等, 皆有其官。汉武帝以都水官多, 乃置左、右使者以领之。至汉哀帝, 省使者官。”都水官和都水守即负责一郡水利灌溉的官员,都水下设有水长等。

2

西都水、东都水                             

甘露二年七月戊子朔乙卯敦煌大守千秋、长史奉憙、丞破胡谓效谷/广至西都水官:前省卒助置茭,今省罢,各如牒书到,自省卒徒茭,如律令。

出东书八封,板檄四,杨檄三,四封大守章:一封诣左冯翊,一封诣右扶风,一封诣河东大守府, 一封诣酒泉府。一封敦煌长印,诣鱼泽候。二封水长印,诣东部水。一封杨建私印,诣冥安。板檄四,大守章:一檄诣宜禾都尉,一檄诣益广候,一檄诣广校候,一檄诣屋兰候。一板檄敦煌长印,诣都史张卿。一杨檄郭尊印,诣广至。杨檄龙勒长印,诣都史张卿。九月丁亥日下餔时,临泉禁付石靡卒辟非。

此两枚简均出自敦煌悬泉置遗址,分别记载了“西都水”和“东部(都)水”。由于疏勒河在敦煌境内自东向西流过,因此这里的“西都水”和“东部水”亦即掌管敦煌郡西部和东部地区水利事务的主管吏员。

3

平水使                           

出东书四封,敦煌太守章:一诣劝农掾、一诣劝农史、一诣广至、一诣冥安、一诣渊泉。合檄一,鲍彭印,诣东道平水史杜卿。府记四,鲍彭印,一诣广至、一诣渊泉、一诣冥安、一诣宜禾都尉。元始五年四月丁未日失中时,县泉置佐忠受广至厩佐车成辅。即时遣车成辅持东。

此简出土于敦煌悬泉置,为邮书传递登记簿,值得注意的是简文中记载了“东道平水史”这一职官。所谓“平水”,意为“平治水利”,平均分配灌溉用水。因此“平水史”应是敦煌郡负责平均分配灌溉用水的官员,“东道平水史”应具体负责敦煌境内东道的平均配水事务。

4

监渠佐史                           

此简出自居延大湾,简文中记载的“监渠佐史” 应是专门监督水渠修治事务的吏员。由于“监渠佐史”并不见于正史记载,李并成先生提出这一职官可能是为干旱绿洲地区特设的官员,主要负责监督河流渠道水利灌溉的顺畅运行。

综上所述,无论从传世典籍还是出土汉简的记载来看,汉代河西地区的水利建设都具有一定规模,同时水利建设组织的有序完备也保证了河西走廊屯田戍边及百姓耕田垦殖的有序进行。


编辑:李敏

责编:张剑利

主编:王生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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